工企业函〔2017〕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法律的有效贯彻落实,我局定于2017年10月31日在北京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中国职工之家饭店B座三层多功能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总台电话:010-68576699)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1名。
四、会议内容
(一)通报《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有关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工作;
(二)对法律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三)部分省市对法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作介绍;
(四)参加20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论坛暨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月24日(周二)下班前,将参会回执(附件)传真至我局(传真号:010-68205316),并将电子版参会回执发送至:458163500@qq.com。
(二)请北京、浙江、湖南、四川4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汇报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于10月26日(周四)下班前将发言材料发送至zcgh@sme.gov.cn。
(三)会议不安排接送站,统一安排食宿。报到时间10月30日14:00-21:00,报到地点:职工之家饭店A座大厅。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参会,非正式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曹毅 010-68205333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赵富森 010-82292028 13552293101
王鹏格 010-82292036 13811681990
附件:参会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