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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多证合一”改革“满月” 8万市场主体受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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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0月31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截至10月25日,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满月,全省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84408张(不含换照),其中企业19
  10月31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截至10月25日,我省“多证合一”改革“满月”,全省发出“多证合一”营业执照84408张(不含换照),其中企业19332张,农民专业合作社1029张,个体工商户64047张。

  新政实行“1+X-N”模式,即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整合“X”项涉企证照事项,取消或暂停“N”项涉企证照事项。这意味着取得新照的8万余个市场主体只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能办好开业手续。

  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处长董若洁介绍,相较“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适用范围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在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整合证照事项和数量的情况下,我省坚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原则,在“五证合一”基础上,首批整合6个部门(单位)的15个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行“二十证合一”,同时暂停2项许可(备案)事项,并将对涉企证照整合、暂停或取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各地还可结合实际在“二十证合一”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目前,成都市在全市增加整合了二手机动车交易特种行业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等10个事项;南充市在全市增加整合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等8个事项;泸州市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增加了4个事项;遂宁市在市本级增加15个事项;德阳市在高新区增加19个事项;甘孜州在市本级增加11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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