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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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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关于开展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企业〔2017〕39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
 核心提示:关于开展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企业〔2017391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在行业内具有明显规模优势或技术领先地位的中小企业,依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72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行业范围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C类),产业导向上更加注重先进制造业,更加注重促进绿色发展。企业标准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高成长型中小企业。

1.在我省设立、登记,注册时间2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2016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4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效益良好。2015年和2016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0%,利润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

4. 创新能力较强,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或并购方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含三项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累计3件以上。

5. 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二)行业小巨人企业。

1. 在我省设立、登记,注册时间2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6年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至国家规定的大型企业标准以下的中小企业。

2.效益良好。2015-2016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连续保持正增长。

3.行业竞争优势明显。进入全省“十三五”专精特新企业目录且主业突出,技术先进,主导产品在细分行业或细分市场中占有率内位居全省第1或全国前3位。

4.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省级以上认定的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建立的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近3年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含三项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累计5件以上。

5.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社会责任感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企业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录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分别选择“高成长型中小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申报端口,注册并填写《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表》和《四川省行业小巨人企业信息采集表》。(不可同时在2个端口申请注册)

(二)申报材料。

注册填写完成后,企业制作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到属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 封面。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或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请书。

2.《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表》或《四川省行业小巨人企业信息采集表》。

3.2015年和2016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银行信用等级。

6.3年来,与自主创新能力的相关佐证材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成立的研发平台,博士后工作站等认定文件以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

7.3年来,与企业商誉相关的佐证材料。(国家、省、市级品牌、商标;国家、省质量奖获奖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免检证书等)

8.企业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材料。(牵头或参与制定的技术标准;已通过认证认可的国际通行标准体系以及国标或行业标准化体系等)

9.拟申报行业小巨人的企业对主导产品在行业市场排位情况的自述和真实性承诺。(可以提供由同行业组织、有公信力的市场调查机构公开发布的排位排名证明材料)

(三)市(州)主管部门审核。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组织行业处、科(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应邀请本级相关部门、省、市行业协会等单位参加。经审核通过的高成长型、行业小巨人企业,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汇总上报。

公示结束后,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在网上进行企业推荐,同时行文上报推荐文件,连同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行业小巨人企业汇总表;《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申请书》《2017年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请书》(各一式一份),于1120日前交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

(五)确认名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各市(州)主管部门上报的推荐企业名单向省级相关单位、委内行业处(室)、国家或省级行业协会征求意见,经复核后正式予以分类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认真组织推荐,严格进行评审,确保将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在行业中具有显著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推荐上来,为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筑牢主体基础。

(二)加强运行监测。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7238号)要求,指导和督促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自被确认时起,在“全省中小微运行监测平台”上定期登录填报经营信息,及时反馈生产经营状况。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  单国栋   028-86264894

技术支持                邓跃东   028-83228797

 

附件:1. 2017年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或行业小巨人企业培育申请书(封面)

2.四川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表

3.四川省行业小巨人企业信息采集表

4. 2017年度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5. 2017年度行业小巨人企业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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