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通知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1120
0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企业[2017]10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质量、规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制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用于指导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管理和评价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包括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及其它非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使用原则

  

  (一)引导性原则

  

  本评价指标为非强制引导性规范,引导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依据本评价指标完善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服务质量。

  

  (二)适应性原则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门类特点,对本评价指标的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建立不低于本评价指标标准的本地化、本门类具体实施规范和细则。

  

  (三)规范性原则

  

  本评价指标通过服务目标对服务过程和质量进行评价,促进服务程序和过程的规范,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结果运用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购买与委托实施公共服务项目的参考指标。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可根据评价结果总结服务经验,发现分析服务存在的问题,改进和优化服务,促进服务创新,提升机构品牌和行业影响力。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7日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