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北京、江苏、江西、广东、重庆等省市,都已经下发了由当地银监局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文件,加强对消费贷等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的管理。
江西银监局副局长 卫功琦:在我们近期的非现场监管监测当中,个人消费类贷款增速偏快。而且也发现一部分消费贷是通过违规的方式进入了国家限管的领域,比如说进入到房市、进入到股市。
浙江银监局统信处处长 曹光群:今年的消费贷款增幅特别快,1-9月份就增加了将近800亿资金的量,远远超出了去年全年的增幅跟增速。
目前,有些省市还处于由各家银行进行自查自纠的第一阶段,有些省市则已经进入到第二阶段,由监管部门检查。重点是审查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者偿还首付款;以及利用大额信用卡透支支付购房款等违规行为。
江西银监局副局长 卫功琦:我们现在要求个人贷款,消费类的,金额超过三十万以上的,都必须要指定受托支付。低于三十万的,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式验证这个贷款实际的用途所对应的支付凭证,包括税票,包括合同,包括运单等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都要求及时纠正,提前回收贷款。广东银监局还明确,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江西银监局则计划建立个人违规套取、挪用银行资金用于购房的黑名单机制,给予授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