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我省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支持自贸区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次数:1034
0
核心提示: 日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在四川自贸区探索建
   日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支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在四川自贸区探索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土地按不同功能用途混合利用,实现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供应。《方案》要求,四川自贸区内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在2019年底前,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方案》中明确提出,自贸试验区内土地可按不同功能用途混合利用,按照用途相近、功能兼容、基础设施共享的原则,允许同一地块或同一建筑兼容多种功能。同时,自贸试验区内的产业用地,其出让年期可依据项目生产周期,在不高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灵活确定。鼓励产业项目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另外,《方案》还提出,要探索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支持对存量工业用地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工业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或改造原有厂房、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改造后容积率超过对应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40%以上的,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四川自贸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共119.99平方公里范围内执行,宜宾市范围内的四川自贸区协同区域可参照执行。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