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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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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1月23日,全国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开班。培训班训会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林业法治建设取得
   11月23日,全国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开班。培训班训会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林业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法制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我国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修订出台了《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建立了林业处罚程序规定等管理制度,推进了行政裁量权标准化建设。依法积极妥善办理涉林行政复议和诉讼。取消下放调整了大量行政许可,全面取消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设立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实现了所有规范性文件供社会公开查询。

 

  会议强调,与人民群众对提供更多生态产品迫切需求相比、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各项要求相比,林业法治建设还有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各级林业部门要以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为行动纲领,大力推进林业立法,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林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执,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林业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法治观念。林业部门法制机构要当好林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林业干部法治素养和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林业法治建设水平,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记者 李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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