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分别获悉,我省首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在上交所成功发行。本批债券共计26.86亿元,期限均为5年,共发行13只,分别涉及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等13个市(州),募集资金用于各区土地收储。债券的发行,标志着我省在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推动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实质探路。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将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明确地方政府不得以储备土地,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也不能拿储备土地作抵押,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等于从机制上堵住了变相举债的“后门”。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13只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严格对应项目实施,所选的项目,均是土地预期收入有保障的土地储备项目,确保能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今年6月1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2017年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目前,国内已有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相继发行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省财政厅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首期发行规模较小,明年将根据地方土地储备情况,扩大发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