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其目的在于“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严格网络小额贷款资质审批,规范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网络小额贷款的机构。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规则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全面覆盖和风险有效防控。”
该实施方案指出,将突出排查和整治以下11个方面:严格管理审批权限、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股权管理、表内融资、资产证券化等融资、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和催收行为、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非法经营。
对于此次针对网络小贷的专项整治,将分三步完成:
首先,于2018年1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次,以摸底排查结果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为依据,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风险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合规类机构、整改类机构和取缔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 2018年3月底前完成。
最后,经过专项整治之后,形成本地区的整治总结情况(含长效监管建议)报送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对此,上海市某现金贷平台高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按照此份通知,我们应该属于“取缔类机构”。不过这和我们之前预测的情况基本一致,随着国家对于金融风险防控的强调,可能出现金融风险的领域都会被严格监管。这也和12月1日监管下发的关于整治现金贷平台的文件遥相呼应,只不过条款更加具体,时间节点要求更加清晰。
(国际金融报记者 黄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