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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8  浏览次数: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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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2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从本月10日开始,到明年2月14日春节假期前,全省就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6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从本月10日开始,到明年2月14日春节假期前,全省就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值得注意的是,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失信企业,将依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此次整治范围是对全省各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覆盖整治。”省人社厅副厅长李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就是要确保农民工拿到钱、过好年。

  突出时间节点 欠薪问题要限期解决

  整体上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抓住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以及各地欠薪案件查处、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逗硬,是专项整治行动的关键词。记者了解到,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项目,将责令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限期解决。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本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在问题解决前不得安排其新项目开工;对其他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要责令企业在2018年春节前限期解决,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此外,整个行动将实行半月调度制度。要求市州每半月上报一次整治行动情况,省上相关部门及时实施指导督促。

  失信列入“黑名单” 实行联合惩戒机制

  专项行动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将及时立案调查,责令限期支付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失信企业,要依规列入“黑名单”。这样的企业,将被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办理,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

  目前,全省正着力建设联合奖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将实现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未来,对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由人社厅通过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时推送,省级各部门按照约定的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并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平台反馈。

  “达到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目的。李强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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