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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投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浏览次数: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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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18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以多种形式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行业的投入。

 

  据了解,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运营和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但目前部分公共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供给不足问题。

 

  意见鼓励中央企业对节能环保、科研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各地可根据发展实际,鼓励地方国有企业对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公益性行业加大投入力度。按照预算管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有关规定,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通过安排预算资金、划拨政府资产等,支持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更好地在公益性行业发挥作用。

 

  意见要求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资本配置功能,发挥税收等政策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财政、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公益性行业。建立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机制。实行有针对性的考核措施。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作用。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此外,意见提出要规范地方政府注资行为。地方政府向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注资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其替政府融资,不得新增各类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注入国有企业等各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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