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机制进入“实践期”
从去年年末到今年,中国房地产领域长期性制度的探索已从理论层面走向实践。去年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彼时,长期性制度尚处于“研究”阶段。但今年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已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长期性的制度安排真正走向实践。
一位房地产行业从业多年的专家向中新社记者解释,上述住房制度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市场提供商品房供应、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双轨制”;二是在双轨制的基础上,强调“租”和“售”并举,这实际上是一种全新的住房制度。
当然,双轨制下,政府并不是对商品房部分放任不管,而是通过税收、财政、金融等长效机制对市场波动进行调节。市场机制也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发挥作用,包括土地招拍挂、保障性住房引入市场化经营模式以及如共有产权房等参考的市场化定价机制都来源于市场机制的力量。如此,政府和市场会迎来更为良性的新关系。
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业内普遍认为,明年多项改革会逐步推进,一些领域可能会取得明显的成果。
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领域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货币金融、财税和土地三个方面,部分领域的改革实际上今年已经启动。
他指出,货币金融方面的改革重点在于减少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加大债券、基金、股票等直接融资比例。这样能为普通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机会,而非让资金流入“炒房”领域。财税方面主要是加快房地产税开征。土地领域则包括推动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等。
改革“硬骨头”破冰
在长效机制建设中,不乏“难啃”的“硬骨头”,这也导致中国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多年缓行。但多位专家表示,今年以来,多项机制的建设都已经出现“破冰”和加速推进的迹象。
今年,部分地方今年已经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联网,明年这项改革有望推广到全国范围。此前官方确定在上海、广州、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也在破冰前行。
房地产税的脚步正在临近。财政部部长肖捷20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顾云昌指出,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出台已经真正进入倒计时,明年有很大几率列入立法计划。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如果中国楼市继续延续暴涨、下跌的循环模式,未来的房地产泡沫将会很大,所以中央如今下定决心要建立长效机制。
随着一系列“硬骨头”的突破,专家认为,一旦长效机制和住房制度完全建立起来,短期性的“限购”“限贷”“限价”等行政性调控措施将退场。不过,在此之前,长短期政策可能会并行一段时间,主要按照中央管统筹、地方管落实,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进行。
万科董事会主席郁亮将本轮调控与启动房地产商品化的1998年“房改”相对比。彼时,1998年的改革释放老百姓的居住需求,拉动内需增长,对中国实体经济发展带来巨大作用。而今天,房地产行业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租购并举等制度的落地,标志着住房开始回归居住属性,很多城市正为解决居住问题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