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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连续三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覆盖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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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2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政府采购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已处于收尾阶段,检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开。据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
  12月2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政府采购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已处于收尾阶段,检查结果将于近期公开。据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财政部每年都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其辖区内执业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我省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推进的方式,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监督。

  今年,我省在去年的检查方式上进一步改进、创新,以市(州)为单位组建检查组,不再按属地原则区分项目级次,而由各检查组对指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一竿子检查到底”,随机抽取、自行决定被查项目,这凸显了我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各级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特点。“各级参与,是要改变由各级财政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形成财政系统内部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格局;全面覆盖,就是要将监督检查的对象覆盖到所有代理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全程监控是指财政厅牵头组织、全程把控检查局面,与各市(州)检查组齐头并进、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协调运转。”该负责人说。

  在本次检查中,各检查组按照从四川政府采购网平台数据库导出的《2016年度全省政府采购结果公告数据统计表》,对被查代理机构的全部政府采购项目,按照项目的预算规模、采购方式进行排序,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我省的民生实事,随机选取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有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可信。同时,针对以往监督检查处理尺度不一等问题,今年明确了相应指标体系,并统一处理处罚口径。

  据了解,这是我省连续三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全覆盖检查。通过检查,我省的政府采购效益有了很大提高,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良性发展,全面贯彻“放管服”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考核,引导代理机构专业转型;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促进机构规范开展业务;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政府采购”现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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