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正式建立。根据央行2017年1月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将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负责人指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是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自2017年初建立以来实施进展顺利,市场各方对集中交存比例逐步上调已有预期。本次调整已充分考虑了春节前现金投放等季节性因素影响,对提高交存比例的过程采取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具体而言,2018年1月仍执行现行集中交存比例20%左右,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才将集中交存比例调整到50%左右。同时,央行也将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对冲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稳定。
客户备付金是非银行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备付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不仅作为保障支付过程中的预收待付货币基金,而且成为支付账户功能拓展和支付机构商业模式新的载体。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信息不透明、资金挪用、功能模糊等问题。信用卡研究人士董峥表示,客户备付金是客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时,由于第三方支付交易存在的时间差所产生巨大的资金沉淀。而沉淀资金对支付机构完全是“无成本资金”,一些支付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存入商业银行以获取大致在年化3%至4%的协议存款利息。一些支付机构可凭借吸纳客户备付金就能实现“躺着赚钱”,甚至有些机构将沉淀资金投入理财产品或小额信贷业务、参与过桥资金等高风险投资等,偏离了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业。
董峥表示,央行再次提高备付金存管比例,显示了其强化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降低备付金风险以及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的意图。此举将淘汰一大批劣质的支付机构,以还原支付机构的业务本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更好地促进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