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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大波汽车新政来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173
  从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取消、购车贷款首付比例调整……2018新年伊始,一大波有关汽车的新政新规开始执行,这对消费者购车、用车有什么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购置税优惠取消 新能源汽车可例外

  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取消,是很多购车人当下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在2017年,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征收7.5%的购置税。从今年1月1日开始,燃油版本汽车购置税恢复至10%。

  据了解,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记者以消费者购买一辆售价为10万元的汽车(1.6升及以下排量)为例测算:2017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可以享受7.5%的购置税优惠,即需缴纳6410元购置税;而2018年1月1日以后的购置税为8547元,消费者要多缴纳2137元购置税。

  不过,购买新能源汽车仍可以享受购置税减免。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一政策延续了之前的减免优惠。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新能源汽车都可以享受这一购置税减免政策,车型需要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2018年1月1日起,要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贷款买车首付更低

  汽车金融政策方面迎来较大调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新修订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从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最高贷款比例发放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相比现行政策,传统动力汽车的贷款比例未作调整,但新增了新能源汽车贷款条例。新办法对新能源汽车作出了定义,即“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这意味着从2018年起,新能源车将单独考核,并享受更高的车贷比例。另外,二手车车贷比例也由50%提升至70%。

  新出厂新车销售须配备反光背心

  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政,还有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该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包括传统汽柴油乘用车、纯电动车、客车、校车、货车和旅居车,但不包括有轨电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

  消费者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买车时需要检查新车有没有配备反光背心。新标准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而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此外,新标准要求,电动车窗须具备防夹功能、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所有乘用车和专用校车在车辆锁止情况下,喇叭要求正常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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