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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先期试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996
   已试行两年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在今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从2018年起,我国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将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据了解,去年11月份我省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已为推进完善法规及规章体系、健全市场准入机制等改革提供了四川经验。

  所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意味着我国已经实行了长达30多年的审批制投资管理体制将走向终结。”据省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负责人介绍。记者了解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行后,我国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我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内资还是外资,无论规模大小,均“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全国将实行一张单子,未经国务院授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擅自增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条目。以我省为例,先后出台了相关意见,要求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坚决取消针对民间投资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确保民间投资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那么哪些内容会被列入负面清单呢?从目前的试点版清单看,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的有关领域、行业、业务会被列入禁止或限制准入。比如,禁止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对禁止准入的,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对限制准入的,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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