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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企及产品准入标准将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2  浏览次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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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18日,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部部长李方生在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上透露,针对新能源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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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部部长李方生在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上透露,针对新能源整车和产品的标准在逐步调整,工信部已更新了3项标准,修订了2项标准。接下来还将发布新的号令,目前正处于向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的阶段。

新的号令将有五个方面的变动,企业准入进一步简化,将从目前的十几大类的产品调整为六类;另外产品准入会进一步细化,将以备案的形式开展;减少企业负担,检测机构后续会逐步放开;主管部门会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评估;工信部继承司和装备司对所有电池后续都要登记备案,全过程管理,直到报废。

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列入到工信部公告内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注册,才能够后续进入到推广工作和试用工作。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公告的标准,主要的依据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即2017年7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39号令(以下简称“39号令”)。

李方生表示,目前公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有230余家,产品有近4000个,但是在公告当中4000个产品销售过千辆的产品数不足100个。这些企业在2018年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必须达到39号令要求,否则企业所有的产品都会在公告里清理出去,目前近30家已经符合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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