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泸州市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从800元/人提高到1200元/人。另外,发放的时间也比往年提前。这是记者3月2日从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从2018届(含)起,泸州市将对学籍在市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从毕业生离校前,提前到毕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前。
采访了解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组织申报,申报时需要本人填写《四川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泸州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大学生,继续升学的,升学后毕业时可再次享受;因故留级的,次年毕业时可再次享受。此外,省内技工院校高校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也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