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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山西省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8  来源:三晋都市报  浏览次数:1118
 3月7日,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发布消息,认定了“山西焦煤双创基地”等23家单位为2018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公告“山西传媒学院文化科技园”等10家单位为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首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我省不仅要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还要运用大数据对这些基地进行网上培育、监测、管理、服务等扶持服务。
    据悉,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是指经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或运营,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集创业、生产、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小微企业集中发展区,是培育小微企业的工厂,发展产业集群的载体,开展公共服务的平台。以解决大量中小项目难以落地和大量创业者缺乏生产经营场所难题,从而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经济,催生大量的小微企业。
    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纳入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也将优先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国家项目。根据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中小企业局每年要发布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申报条件、程序等。对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连续扶持奖励,帮助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另外,省中小企业局还鼓励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业投资相结合,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投资担保服务,解决融资难题;鼓励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化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提高入驻企业成活率。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指导与服务,帮助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孵化、成长、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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