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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哪些证不用提前办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1010
  要创业的注意啦,有些许可证,你可以不用那么急着办了。3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日前,该局对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三次调整,前置审批项目只剩32项。

  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启动,同年8月,成都、泸州、遂宁、甘孜在全省率先试点“先照后证”,不少企业在登记注册时,无需先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就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拿到营业执照后,企业就可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想主管部门申请相关许可证。这样一来,创业门槛降低,相反,事中事后的监管却加强了。

  哪些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专门备案申请?2016年3月,省政府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目录”),明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46项(含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后置审批事项149项。2016年8月和2017年6月,省工商局分别根据国务院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批准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管辖权限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相关行政审批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这些调整,四川省工商局也对“两目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前置审批目录保留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4项法律明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以及28项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32项。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调整为3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调整为148项。

  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省工商局将在“先照后证”改革的基础上重点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再整合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增加一批暂停实施事项,进一步方便办事群众。 
 
关键词: 四川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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