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稳”的基调。在2017年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确保薄弱领域金融支持业务总量稳、普惠领域政策框架稳、普惠金融体制机制稳。通过稳总量、稳政策、稳体制,保持金融服务薄弱领域的信贷支持,落实续贷、尽职免责等差异化监管政策,巩固小微金融服务、金融扶贫等方面的模式机制,稳步推进多层次专业化的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为普惠金融工作的开展和提升提供良好的支撑保障。
二、寻求“进”的突破。在优化结构上求进、在监管考核上求进,缓解融资结构不均衡的问题,提升融资满足度。引导银行业机构对资产规模小、授信额度低、融资能力弱的小微企业、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双创”主体、校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加大信贷资源和金融服务倾斜力度;强化监管引领,优化监测考核指标,以“小额分散”的客户为考核重点,加强对银行业机构政策落实、服务满足度等情况的评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三、保持“量”的供给。在小微企业、扶贫和涉农贷款总量和户数上保持较快增长,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努力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努力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大型银行和涉农银行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和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保持贫困地区、贫困户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当年平均水平,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四、突出“质”的提升。构建完善的普惠金融工作框架、机制和流程,将不良贷款、资金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引导银行业机构聚焦社区、聚焦村镇、聚焦基层,下沉服务重心;扎实推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满意度;整治违规经营乱象,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到小微、三农、扶贫等目标领域;强化风险管控,合理控制资产质量,确保普惠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动普惠金融服务从“量”的扩大到质量、效率、动力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