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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上半年将公布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8  来源:证券时报  浏览次数:984
   在今年的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决定在扩大开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并将尽快使之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落实上述讲话精神,发改委正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使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尽快落地。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是我国大幅度放宽外商投资准入的重要文件,今年上半年将尽早公布实施。

 

  据悉,新的负面清单包括分别适用于全国和自贸试验区的两张负面清单,其中,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比全国的负面清单开放力度将更大。

 

  发改委表示,除了包括已经宣布的金融、汽车等行业开放措施外,新的负面清单还将在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市场高度关注领域推出一系列开放措施。

 

  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将公布2018年的开放措施外,还将公布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这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同时大大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发改委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亟需在重大开放问题上取得突破。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也为高水平开放奠定了制度基础。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记者表示,新的负面清单将进一步扩大准入范围、减少相关限制,“也会有一些战略性产业开放股比,在这种情况下,具备系统重要性的机构还将受到国家安全审查的限制,两项制度搭配起来既保证了经济安全也保证了效率。”

 

  至于实施全国及自贸试验区两张负面清单的做法,梅新育认为也在预期之内,“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会更短,市场准入范围更宽,当然,进一步开放也有摆脱弱者思维的考虑。”

 

  记者注意到,此前宣布的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包括,大幅度放宽金融、汽车行业的市场准入,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主动扩大进口等。发改委表示,要实现制造业全面开放,同时,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也将把制造业开放作为一项重点。

 

  根据规划,制造业开放涉及汽车、船舶以及飞机制造等多个行业。其中,汽车行业将分类型实行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梅新育认为,如果汽车整车制造向外资放开,一方面有望刺激外资在中国整车生产领域的投资,另一方面在中国的投资也会增加面向出口的生产份额。根据发改委的表态,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船舶、飞机制造行业也将在2018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前者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后者则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谈到制造业的全面开放,梅新育认为,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一的制造大国,扩大开放有利于巩固中国在全球制造业的中心地位,不仅惠及传统的优势制造业,新兴的制造产业也将从中受益。“中国的制造体系已经建立起来,大飞机相继首飞,扩大开放有利于这些产业的国际化。”

 

  发改委表示,通过此次修订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新一轮开放将有力促进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激发更大市场活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关键词: 外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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