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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1  浏览次数: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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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媒体记者5月7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媒体记者5月7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四川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日前联合发布了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0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310元/月。本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18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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