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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我省PM10和PM2.5实现“双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7  浏览次数: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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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1月至4月,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5.9%和8.4%,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
  今年1月至4月,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5.9%和8.4%,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率为76.6%,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较2015年增加10.2个百分点。这是记者5月14日从省环境监测总站获悉的。

省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至4月,全省共有15个市(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泸州、乐山、内江、眉山4市同比改善明显,改善幅度在20%左右。全省共有16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其中泸州、广元、乐山同比改善明显,改善幅度大于15%。

此外,全省共有14个市(州)优良天数率同比提高或持平,成都平原地区优良天数率为70.1%,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川南地区优良天数率为63.5%,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

1月至4月全省共有10个市(州)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升高,其中遂宁增幅达36.0%,资阳、达州、德阳、宜宾4市增幅大于10%。“二氧化氮是重要的大气污染因子,下一步将加强氮氧化物污染排放管控。”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我省个别地区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风险较大,夏季臭氧污染逐步凸显,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污染减排和“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等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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