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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信贷 五部委联手扶持小微

发布日期:2018-06-26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978

       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

 

  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刘双霞)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监管近来出招不断。6月25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加放贷盘活信贷,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在货币政策支持上,《意见》提出,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完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

 

  据了解,小微企业主要贷款银行为城商行、农商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型银行,而由于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小、坏账风险高等原因,小微企业从中小型银行金融获得贷款的难度很大。据央行行长易纲在第十届陆家嘴(600663,股吧)论坛上透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2.75%。

 

  “小微企业还存在着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的问题。”易纲表示,正规金融机构要给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应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而民间融资应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融资的比例大约是6:4,与金融市场更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占比还有明显提升空间。

 

  事实上,在一天前,央行刚刚发布定向降准消息,针对邮政储蓄银行、城商行、非县域农商行、外资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约200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主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近日,审计署发布的一份审计报告称,2014-2016年,某国有大行向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发放的贷款按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另一家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统计不准确,涉及金额达896.77亿元。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表示,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此前一直有相对比较成熟的办法,但是这些通过商业银行主动上报的小微企业贷款比例的办法,也有比较大的政策漏洞。

 

  对于上述问题,《意见》也出台相关举措。《意见》要求,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大型银行要继续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向基层延伸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网点;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推进民营银行常态化设立,引导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内部激励,大中型银行要加大内部资金支持力度。深化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

 

  《意见》还提出,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有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度。

 

  易纲表示,要各方共同努力,用“几家抬”的思路来共同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首先,央行要支持,要从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利率、货币政策方面考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小微机构的服务。其次,监管当局要有差别化的监管,对小微企业的监管要充分考虑风险溢价。同时,财政要给小微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商业银行自身也要从内部转移定价以及内部服务机制上为小微企业服务。同时,易纲还强调,小微企业也要积极增强自身“体质”,聚焦主业,规范经营,注重诚信,建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主动对接银行信贷审批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逃废债和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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