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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系列措施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9  浏览次数: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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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严格区分企业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   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

  严格区分企业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

  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机制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

  不得强制企业在经营活动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弘扬新时代川商精神

  深入实施“川商精英”“新一代川商”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川商把回乡创业作为新的发展主战场

  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聚力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日前制定出台《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从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氛围营造和优秀企业家精神弘扬等方面提出16项政策举措。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被放在重要位置。

  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意见提出,制定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加快构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严格区分企业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在查处企业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得牵连企业合法财产和企业家个人财产。

  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评估机制,实行以市场价值为参考的损害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同时,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健全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意见明确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不得强制企业在经营活动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

  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四川将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招标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的规定。同时,积极推动垄断行业的增值服务、配套供应、设备采购、服务购买等向全社会放开。规范实施PPP等模式,不得对民营企业准入违规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此外,我省还要建立企业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对信用记录优良的企业家,在创新创业、要素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政务环境和社会氛围。我省将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清理涉企审批事项,将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有序联系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机制,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意见特别提出,将推广民营企业问题会商机制,集中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强企业家教育培养,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首先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重视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入党。

  创新企业家培养方式。意见提出,将支持企业家到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到国内外发达地区及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考察学习,到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对标学习。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意见结合四川实际,明确提出弘扬新时代川商精神。具体措施包括,深入实施“川商精英”“新一代川商”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川商把回乡创业作为新的发展主战场,全面落实鼓励川商返乡兴业回家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各地川商协会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合作,不断提升川商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等。

  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精神。我省将加大力度鼓励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将提高国企创新绩效考核权重,激励其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此外,我省将深入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打造拥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的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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