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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7月2日起,乘用车企业启动"双积分"交易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104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昨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其官网宣布:“按照《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即日起,企业可通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网址:http://cafcnev.miit-eidc.org.cn)开展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受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等工作”。

 

  同一天,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还公布了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2017年度,中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38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5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38.14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68.90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

 

  其中,101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367.4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419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6.00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200.91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49.02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68.69万分。29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101.8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875公斤,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13升/100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37.23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19.88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0.63万分。

 

  另外,工信部发布的《关于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平台上线的通知》要求,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时间为7月2日起至9月30日。有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应当在8月31日前通过交易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并在9月30日前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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