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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迎政策红利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新增22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8  来源:北京商报  浏览次数:1002
   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数量进一步扩大。7月13日,国务院会议决定新设一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涉及22个城市,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此举意味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共落地35个城市和地区。

 

  据了解,第三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主要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22个城市新设跨境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商试验区范围在不断扩大,此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两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第一批于2015年3月批准设立,仅有杭州一个城市。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此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延长的试点城市范围同样在扩大。商务部发布信息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试点城市从原有的10个变为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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