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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8年7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1.9%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4  来源: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网站  浏览次数:996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7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1.9%,其中优为46.7%,良为45.2%;总体污染天数比例为8.1%,其中轻度污染为7.4%,中度污染为0.8%。德阳、绵阳、广元、乐山、雅安、巴中、马尔康优良天数比例最高,均为100.0%;泸州、眉山、宜宾、成都、内江、南充、广安、达州、资阳、遂宁、康定、攀枝花、西昌优良天数比例在83.9%至96.8%之间;自贡优良天数比例最低,为67.7%。总体优良天数比例环比上升1.6个百分点,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本月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指标综合指数评价21个市(州),阿坝州、雅安市、甘孜州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攀枝花市、成都市、达州市和南充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排序情况详见表1。
 


 
关键词: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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