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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文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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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银保监会18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大
 银保监会18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有效运用保险资金等。专家认为,《通知》基本涵盖了近段时间市场中提及的相关信贷难题,后续监管政策将进一步从引导银行加大特定领域投放及加大低风险资产供给两方面同步推进,监管信贷引导力度将持续加强。

 

  重点支持小微、基建等领域

 

  《通知》明确,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做好进出口企业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在稳外贸中的积极作用。

 

  在发展消费金融方面,《通知》指出,支持发展消费信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积极满足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升级型消费的金融需求。

 

  “与之前的政策措施相比,‘积极发展消费金融’是比较值得注意的措施。”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扩大内需是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但近段时间来,消费增速有所回落。因此应积极发挥金融对消费的促进和提升作用,使消费成为下半年经济增长的压舱石、稳定器。

 

  董希淼认为,发展消费金融可从两方面着力:一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提供更多的消费信贷产品,比如个人消费贷款等;二是消费金融公司应进一步加快发展,产品服务要更灵活。

 

  “《通知》对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领域,强调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表示,有所为主要是针对如小微、“三农”、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要一以贯之、多加支持。有所不为则重点强调不能盲目抽贷。例如,在方式方法上,监管强调要合理确定考核指标,避免某些特定时间节点引发企业资金紧张。对一些暂时困难但资质较好的企业,在符合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后续融资需求,避免资金断供。

 

  有效运用保险资金

 

  “保险资金规模相对较大,期限相对较长,资金成本适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这些特点决定保险资金与实体经济之间有契合度,此次《通知》特别强调了保险资金的投资实体经济的优势及改革方向,未来这将是双向的良性互动。

 

  《通知》指出,保险资金要发挥长期投资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

 

  数据显示,2018年1-7月,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共83项,合计注册规模1580.2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40项,注册规模926.40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42项,注册规模643.80亿元;股权投资计划1项,注册规模10.00亿元。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指出,从目前来看,保险资金可投资的中长期资产较为缺乏。为此,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保险资金深度挖掘优质资产和项目,增加优质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供给,扩大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研究允许保险资金对流动性较好、有长期增值潜力资产的投资。

 

  虽然保险业的体量远不及银行业,但保险资产的配置方式比银行灵活很多。《通知》提出,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范围、比例、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缩短投资链条,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朱俊生建议,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尽可能让中间的链条更短点。现在直接投资主要是通过保险资管产品,在资产新规出台之前,由于监管规则不同,有些保险资管的产品出现一些嵌套,客观上造成资金在一定范围内的空转,增加融资的成本。

 

  对此,朱俊生认为,要尽快出台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细则。进一步明确监管要求和业务规范,便于市场主体在实操层面更好落实。此外,还需提高投资能力。“此前的投资能力现场检查发现,有些机构人员不实或变动较大,内部制度和内部管理不完善,表明投资管理能力需在实际运作中完善和提高。”

 

  加大不良处置力度

 

  《通知》强调,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禁隐匿隐瞒不良贷款,严查不良资产虚假出表、虚假转让等违规行为。

 

  武雯表示,从风险管控来看,《通知》强调监管加大不良处置力度,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的要求不变。同时,强调要盘活存量资产,腾挪信贷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鼓励推动已签约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尽快落地。

 

  针对近期热度颇高的无还本续贷,《通知》提出,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要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依照程序办理续贷。

 

  董希淼认为,无还本续贷有一定作用,但应交由银行自行判断决定,若是强制性、运动式地推广,对于企业来说,只是推迟了债务危机发生的时间,对银行来说,则是隐藏了不良贷款,还可能存在操作风险。

 

  此外,从体制机制角度,《通知》强调,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建设。

 

  “总体来看,《通知》基本涵盖了近段时间市场中提及的相关信贷难题。”武雯称,从银保监会近期发布数据来看,7月新增贷款中基建和小微贷款占比近半,反映了以定向结构性调整为主的信贷政策已见成效,后续监管政策将进一步从引导银行加大特定领域投放及加大低风险资产供给两方面同步推进,监管信贷引导力度将持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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