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8月23日,工信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要合理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推出更质优价廉的资费方案,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
根据网络提速降费工作要求,《通知》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积极落实承诺举措,推出更质优价廉的资费方案。鼓励电信业务经营者为边远农村用户、低收入群体、残障人士等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鼓励面向中小企业推出更优惠的宽带产品,降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促进融通发展。
据了解,我国今年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从7月1日起,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取消流量“漫游费”,资费套餐中的本地流量和省内流量全部升为全国流量,而且不需要用户申请,自动生效。根据电信运营企业的初步测算,预计将有7.8亿用户受到这项政策的优惠。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再下通知,要求工信部负责2018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
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表示,“年初企业提出的各种降费举措,如移动流量资费降低30%,今年一定得落地。此外还有家庭宽带、企业专线使用费降低等等,也要全部都完成。”
《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宣传推广资费方案时,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其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以及有效期限、计费原则等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当履行提醒义务;对价外馈赠应当如实说明附加条件、馈赠内容、数量、终止时间等处理方式。不得虚假宣传、片面夸大或混淆资费优惠幅度,以及做出其他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