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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带一路”贸易总额超5万亿美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8  浏览次数: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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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共建一带一路5年进展及展望发布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
   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共建“一带一路”5年进展及展望发布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截至2018年6月,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透露,下一步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推动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

  宁吉喆在介绍“一带一路”成果时表示,5年来,聚焦“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推动一批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进展顺利,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建设稳步推进,雅万高铁部分路段已经开工建设,瓜达尔港已具备全作业能力。8月26日,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突破1万列,到达欧洲15个国家43个城市,已达到“去三回二”,重箱率达85%。

  “截至2018年6月,我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总投资200多亿美元,创造就业数十万个,给当地创造的税收几十亿美元。”宁吉喆介绍。

  钱克明表示,在世界贸易下滑、负增长的情况下,过去5年,我国同沿线国家贸易额实现年均正增长1.1%。我国已经成为25个沿线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

  对于如何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发展,钱克明透露,下一步,商务部主要从5个方面做工作:第一,办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第二,创新贸易投资合作方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区域推进一些重要的项目建设,同时把包括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性领域推进到“一带一路”建设上来;第三,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包括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也包括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境外经济合作区等;第四,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推动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第五,在国内也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外宣布的一些重大对外开放的举措,尤其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深化沿线大通关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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