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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手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次数: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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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网信办27日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网信办27日启动“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朱鹤新表示,新形势下加强和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义重大,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重视低净值人群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低净值人群和广大网民,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提振金融消费者信心的重要前提,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朱鹤新表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尤其重要。


  朱鹤新强调,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有助于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持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有利于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同时,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是全面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主要途径。


  今年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一是弘扬金融正能量,充分发挥各金融新媒体平台作用,与“中国好网民”互动平台形成联动;二是开展金融素养教育,明确金融知识普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重视低净值人群的金融素养教育;三是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和风险提示;四是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行动,探索制定“金融好网民”行为指南;五是引导学生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其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六是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重点是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社会危害及救济途径。


  人民银行消保局局长余文建表示,为了确保今年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央行、银保监会和网信办前期已联合部分金融机构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九月还将在全国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现场活动。


  金融机构需创新宣传方式


  活动要求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结合本机构业务和所在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对参加本次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保监会原银监会消保局局长赵江平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级银监局要把宣教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积极发挥银行网点优势,做好线上线下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


  二要认真组织、统筹兼顾。宣教活动要遵循公益性原则,重点统一、特色兼顾,各地要根据当地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宣教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


  三是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在网点宣传、社区宣传、商圈宣传、校园宣传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充分利用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网点自助机具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公益广告、有奖问答、在线课程、互动游戏等线上资源和服务。


  四是凝聚力量、注重时效。银保监会将从制度、机制、流程等多个维度,强化对本次活动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加强与参与单位的信息共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对保险业金融机构而言,银保监会原保监会消保局局长吕宙介绍,需在“三突出”上下功夫:一是突出关注重点群体,重点针对贫困人口、小微企业主等开展宣传教育;二是突出运用数字手段,充分借用数字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与消费者交流互动;三是突出保险行业特点,在活动内容上重点普及保险保障功能、诚信保险、保险消费纠纷解决途径等内容,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保险销售误导典型案例,提示非法金融活动的表现形式,增强消费者识别风险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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