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四川网

四川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将从这12个方面发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7  来源:四川发布  浏览次数:1121
     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记者获悉,日前,四川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明确了12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力争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
  
   《意见》提出,到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大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企业研发投入上,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省研发投入总量比例超过60%,开展研发活动覆盖率达25%左右,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18%左右。
  
    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上,新增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突破1100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突破40家,新批建60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其中涉农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30个)、40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00家。
  
    在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上,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均达到10家,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分别达到20家、160家、80家。
  
    在创新型企业上,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达到50家;每年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20000家,其中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达到5%以上。
  
    12方面发力制定国有资本创新投入失败免责规定
  
    根据《意见》,四川将从进一步完善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机制,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攻关,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完善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共享,促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等12方面入手来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意见》指出,四川将探索建立技术创新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创新投入失败免责规定,完善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各类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以及各类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的设立,优先在已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布局。
  
   同时,《意见》提到,鼓励企业委托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实施研究开发项目。通过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科技计划等安排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牵头的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可优先支持。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建设一批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等不同形态的协同创新组织,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其中符合条件的,可登记为企业法人组织,并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