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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替代技术及产品服务对接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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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头管控,做好工业源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和先进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绿色环保产品推广工作。经研究,我委定于近期召开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替代技术及产品服务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解读VOCs污染防治政策及要求,介绍VOCs原辅材料替代和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分享VOCs污染源头管控先进经验,交流、对接VOCs替代技术及产品服务。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92714:0017:00

(二)地点。刘家花园(成都市龙泉驿区外东三环三圣乡成龙大道2801号)。

三、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VOCs污染防治相关负责同志1名。

(二)省内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制药、电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的相关企业人员。

(三)从事VOCs污染防治的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以及VOCs替代原辅材料、工艺设备生产制造商、相关科研机构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国家大气治理相关要求及主要技术应用;

(二)VOCs污染防治政策及要求;

(三)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应用;

(四)VOCs替代前沿技术介绍与经验分享;

(五)现场VOCs替代技术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VOCs产生、治理以及科研机构人员参会,每个参会的企事业单位限报2人。

(二)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于924日前反馈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资处。

联系人:江春红 028-86268703

邮箱:395827181@qq.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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