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邓小刚主持会议。彭清华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四川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发源地、重要水源涵养区和主要集水区,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任重道远。全省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河(湖)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让巴蜀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彭清华指出,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以沱江、岷江流域和嘉陵江、渠江、涪江部分支流为重点,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和水生态系统治理,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摸清问题与完善方案结合起来,明确管理保护的方向和路径;把源头治理与系统治理结合起来,增强管理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把专项行动与社会参与结合起来,形成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把完善制度与依法管理结合起来,提高管理保护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彭清华强调,要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省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级河(湖)长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督察问责,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对河湖管理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考核激励,对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量化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河(湖)长能力水平。
会上,水利厅、农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和德阳市、成都市双流区、宜宾市高县、广安市武胜县飞龙镇负责同志分别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担任省内主要河流河长的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成都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河长在本地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