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协议》,八市人社部门将优化整合资源,深化交流合作。具体包括:推进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协同举办引智引才活动;定期发布《人才开发指引》,引导区域内人才按需流动和高效配置;支持区域内企业联合开展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共享项目研究成果;探索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联盟”,联合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
推进公共就业协同共进,协同开展异地就业专场招聘会;搭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培训”平台,开展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加强各类培育平台交流合作,共同参与、举办和观摩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展示等活动;推进区域就业精准扶贫。
推进社保经办便民利民,提升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同城化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扩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两定”机构数量;深化社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提高养老保险部、省级平台电子化转移接续经办质效,开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并按规定办理接续手续和计算参保待遇;建立社保案件异地协查机制,对区域内社保欺诈情况开展联合协查。
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协查联动机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异地协查机制;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人社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区域内人才、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共同推进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推进社保卡异地代办服务,开展电子社保卡线上应用,着力提升区域内社保卡一体化便民服务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