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重大装备与机械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地 址: 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 :610015
联系电话:028-86264841(重大装备与机械处)
附件: 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8 年版).pdf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