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以来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接连聚焦创业创新,在为中小科技企业开拓融资渠道、实施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落实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已减税6789亿元。相关人士指出,得益于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的支持,中国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创新指数更是创2005年以来新高。未来,随着新一批政策措施带来的“真金白银”支持,创业创新将迎来更多“活水”,相关企业会从中得到实惠。
科创专板助企业吸引多方资本
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的特点,获得抵押贷款很难。如何根据它们的特点给予金融手段支持,拓宽其融资渠道?本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其中,“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成为重要部分。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孟玮介绍,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有关部门多方面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取得了一批改革成果。国务院决定推广的两批改革举措中,有8项与此相关。比如,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等。
以上海、安徽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为例。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要,设立审核委员会,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指数体系,根据企业创新能力审核是否上市。该创新板具有低门槛、低成本、形式灵活等特点,能帮助科技型企业吸引境内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资本,可为其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仅半年时间,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就挂牌了企业137家,安徽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累计挂牌企业746家。
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支持创业创新,今年以来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接连出台。
5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将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在已有优惠政策基础上,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企业所得,按5%—3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实施期限暂定5年。使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对本报记者分析,近年来中国创投基金快速发展,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成为许多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从市场引导的角度来看,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了创投企业的税负,将促使创投企业有更多意愿、更多资本投资到支持创业创新中。
环境改善坚定创业创新决心
优惠政策措施带来显著成效。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创新指数为196.3,创2005年以来新高。其中,2017年我国创新环境指数为203.6,比上年提高19.1个点。5个评价指标指数四升一平,其中享受加计扣除减免税企业所占比重指数提升较快,增速达到36.6%,已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
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郑小英介绍,今年前10个月,落实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共减税6789亿元,同比增加1817.8亿元,增长36.6%。
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金云介绍,国家出台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新政后,百雀羚今年因此享受到约600万元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让公司更坚定了深化研发创新的决心。目前,百雀羚的研发队伍已从最初的十几人扩大到现在的300余人,近两年在工艺、科研等方面陆续投入了近2000万元资金。”刘金云说。
张立群认为,接下来,新一批优惠政策措施的积极效应预计将逐步显现,更多企业会从中切实得到实惠。同时,从长远发展来看,还应该进一步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多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为创业创新引入更多“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