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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实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4  来源:四川日报  浏览次数:1045
政策亮点

立足监督行政执法的新职能印发“十不准”,划定执法“红线”

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提高民营企业家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加大涉民营企业债权的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排除妨害,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

“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日前,在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上,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思新提出了自己的希望,“希望政法机关切实加强落实保护产权政策,让企业经营者感到安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可预期的环境。”

近期,全省政法机关纷纷拿出实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将宪法和法律保护财产权的规定作为刚性要求,确保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规范 划定执法“红线”“不准随便作出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决定;不准向企业乱收费、变相收费;不准借执法之名吃、拿、卡、要……”重新组建的司法厅刚刚挂牌,就立足监督行政执法的新职能印发了“十不准”,划定执法“红线”。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不准”针对的就是企业家普遍反映的“痛点”,包括不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合法财产权造成的妨害。司法厅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际行动支持和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与之类似,近日出台的《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提出:“在自行补充侦查过程中,需要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为民营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对正在投入生产运营和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还将继续加大在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及时甄别社会反映强烈、民营企业长期反映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错案纠正信息,提高民营企业家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和财富安全感。

亮剑 解决企业“痛点”年关将近,不少企业都在为讨账头疼。在洪思新看来,债权利益无法及时实现,会让民营企业发展陷入停滞,严重的更危及整个企业资金链的安全。瞄准民营企业的这一“痛点”,全省法院加大了涉民营企业债权的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排除妨害,充分行使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在开展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将继续深化开展,全省法院系统将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手段,特别是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作用,织密信用惩戒网络,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兑现。

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充分保障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在护航上下功夫,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对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财产犯罪,以及涉及民营企业的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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