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一直是企业反映的办事堵点和痛点。为此,国务院明确要求,到2019年上半年全国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减至8.5天”,试点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通过审批流程再造、简化手续程序等举措,各地企业开办与项目建设审批时间明显压缩。然而,有些地方自行设立前置条件、部门程序“打架”令一些企业依旧面临“审批长跑”。
这些“隐形门槛”“流程打架”极易让审批时间压缩变成“数字游戏”。企业依旧得多头跑、反复跑,费时费力,政策获得感大打折扣。加上很多前置审批事项,缺乏标准、要求模糊、透明度低,极易形成寻租空间,滋生腐败。
此般乱象背后,一方面是政策落实选择性执行,一些地方对好压缩、好完成的事项纳入审批时限范围内,有挑战、有利益的事项则列入前置审批,如此既能完成任务,又简单省事;另一方面是部门利益驱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对审批权力不愿放,审批流程不愿改,打着工作需要、加强监管等幌子,依旧我行我素。
企业开办、项目建设的便利度,是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推动企业审批时间压缩落实到位,消除“隐形门槛”和“流程打架”,需要前期规范、后期监督两端发力。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对审批事项与审批流程进行系统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采取有效措施倒逼部门之间打破利益隔阂、实现信息共享,推广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等方式,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一步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
此外,监督也应及时跟上。对违规设置前置审批事项相关“土政策”,放任流程打架,在压缩时限上玩“数字游戏”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确保中央政策早落实,早见效,让企业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中享受更多便利,提升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