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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四方面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8  来源:中证网  浏览次数:1927
财政部网站15日消息,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为更好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切实加大正向激励,打出奖补支持、资金补充、风险补偿、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一是加大奖补支持力度。2018年-2020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0亿元,对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奖补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担保费补贴。

二是完善资金补充机制。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金融机构、企业、社团及个人捐资为辅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中央财政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和绩效考核等情况,适时对其进行资金补充。鼓励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适时向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捐资。

三是健全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四是优化绩效考核导向。研究制定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同时,用好用足担保代偿损失核销以及担保赔偿准备和未到期责任准备所得税税前扣除等配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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