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竞争中性原则,从放宽市场准入、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分类监管考核机制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支持。
“《指导意见》先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再从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预计今年年中之后,伴随着政策落地产生的果效,民营企业将迎来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适当放宽银行考核指标
《指导意见》称,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进一步释放商业银行投放小微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修订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适当放宽考核指标要求,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表示,小微金融服务主要的挑战在于商业可持续性,即以可负担的成本向小微企业提供适合的金融服务。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小微金融高成本、高风险、低效益等现象都比较突出。从统计数据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比大型企业高约2个百分点,这就是小微金融业务高风险的具体体现。
《指导意见》中,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加大对基层机构发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激励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占比;提高信贷风险管控能力、落实规范服务收费政策。
董希淼称,从组织体系看,银行保险机构的基层组织和一线员工是小微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才能打消基层机构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顾虑和压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
“在金融层面,今年监管部门出台了很多相关的配套政策,对于银行金融机构,今年的这方面考核力度还是非常大的,实施细则已经细化,具体措施也已落地。”曾刚表示。
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
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大亮点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
为支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指导意见》称,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深化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推进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
在探索实施民营企业股权融资上,将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专项基金开展民营企业兼并收购或财务投资。大力发展高收益债券、私募债、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企业专项债券等产品。
曾刚表示,资本市场中,直接融资占比低,股权融资、长期资金不足,会出现两个问题:企业从银行借钱、负债高,导致杠杆率较高;银行提供不了高风险的股权类资金,于是出现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个长期的过程,基础制度、多层次的市场完善需要久久为功。
此外,将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进一步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
减税、降费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与现行的财税金融政策不完善有关。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形成财税、金融、产业的政策合力,特别是财政政策应进一步发力。”董希淼表示。
《指导意见》称,为改进财税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地方给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在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还将加快推进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另外,还将充分发挥各类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公司化和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建设道路,使其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国家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实施和运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优质企业融资。
困难企业实行“一企一策”
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也将进一步优化。《指导意见》称,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此外,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要“一企一策”给予帮助。
在市场准入上,《指导意见》表示,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
此外,实行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避免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和金融机构去杠杆中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问责追责。
曾刚表示,之前政策更多是从金融角度去探讨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中小微企业的问题,不光是供给方面的问题,还有小微企业本身的问题。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改变,可以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同时增加企业主的信心。
推进“互联网+中小企业”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指导意见》称,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完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
在推进银商合作方面,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小微企业名录,建立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开发“信易贷”,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
董希淼表示,在小微金融领域,相关部门可以适当给予更多的创新空间。支持银行在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探索全流程线上贷款模式。下一步,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将金融科技新模式、新成果用于服务小微企业,适度调整监管政策,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探索数字小微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