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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制度改革利好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2019-05-12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四川网   浏览次数:1883
 定向降准直接针对县域金融体系,将明显增强服务县域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促进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让小微企业能够“轻装上阵”。此次定向降准不仅是一次常规的货币政策操作,更是着眼于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框架,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从5月1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大约千家县域农商行的存款准备金率降至8%,释放的2800亿元资金将用于这些银行对口小微企业。

这一次定向降准,被部分市场人士称为“小降准”。之所以被称为“小”,一方面是因为此次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量小,与去年以来单次降准释放4000亿元至8000亿元的资金量相比,此次2800亿元的规模较小;另一方面,本次降准覆盖的是小银行,县域农商行扎根基层,体量相对较小,服务对象也“小”,以民营小微企业、“三农”等为主。

但“小降准”在当前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去年以来,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凸显。从外部看,主要经济体经济运行形势、货币政策走向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从内部看,我国在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叠加,金融强监管、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等多重问题叠加之下,社会信用出现收缩,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下降,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为突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数量和价格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精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力度,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4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强调,要确保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增加、成本下降。同时提出,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

在此情形下,更小范围的定向降准直接针对县域金融体系,可谓对症下药。这将明显增强服务县域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促进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与此同时,也避免了“撒胡椒面”式的投放资金造成金融市场流动性过剩。

更重要的是,此次定向降准不仅是一次常规的货币政策操作,更是着眼于建立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框架,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对中小银行实施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后,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将形成更加清晰、简明的“三档两优”基本框架。“三档”是指:第一档,对大型银行,实行高一些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二档,对中型银行实行较第一档略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第三档,对服务县域的银行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目前为8%。“两优”是指在三个基准档次基础上还有两项优惠:一是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考核标准的,可享受0.5个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二是服务县域的银行达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标准的,可享受1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

当前,进一步明确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是用改革的办法优化金融供给结构和信贷资金配置。同时,也增加了中小银行对政策的确定性,有利于支持中小银行更好地对资金实行长期规划和安排,加大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对准备金制度实行改革的基础上,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还需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改革来消除利率决定过程中的垄断性因素,进而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更重要的是,我国需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减少隐性费用,从而降低小微民营企业的实际交易成本,让小微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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