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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四川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1981

国家发展改革委15日公布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第二批措施。其中,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降低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这些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通知称,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通知指出,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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