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关时间上,《措施》明确要大力推广运用提前申报模式,采取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向海关办理手续并递交有关单证,实现单证手续办理与货物转移并联运行。同时,全面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模式,允许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失信企业除外)在货物符合海关预约通关公告规定的情形下,提前通过互联网在海关工作时间以外申请办理通关手续。此外,要确保“7×24小时”通关保障措施落地落实,并常态化运行。
在口岸收费上,要建立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核查和清理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口岸现场及口岸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本地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在优化办证流程上。要创新“原产地签证管理模式”,继续推广原产地电子签字、签章,企业签证时可直接打印有电子签字、签章的证书,无需到海关办理签字、签章手续。
同时,《措施》还要求加快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API基础平台及微服务开发工作,提高应用功能与第三方平台、口岸场站接入能力,2019年年底前实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提升业务申报效率。完善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请、查询、签发、核销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