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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社会办医可享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次数:1953
 12日,国家卫健委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同日,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负责人蔡长华表示,将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床位规模要求。今年年底前,要落实联动审批机制,明确时限要求。

    
《意见》提出,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包括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扩大用地供给、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4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营利性社会办医,包括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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