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能够获得支持的平台一共有四类,分别是: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资助标准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平台,市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按近三个年度平台建设投入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四类平台均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成都市科技局将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定期评估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估一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类的,将取消成都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资格,无故不参加评估的,按照不合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