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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8  浏览次数: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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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继今年4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每千瓦时2.23分后,从7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再次下调每千瓦时6.36分。至此,我市
    继今年4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每千瓦时2.23分后,从7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再次下调每千瓦时6.36分。至此,我市已贯彻落实国家“今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10%”的政策措施,一般工商业电价由原每千瓦时0.7344元下调为每千瓦时0.6485元,累计下调每千瓦时8.59分,降价幅度11.7%,预计年内可减轻全市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4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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