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多措并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实际利率的措施,决定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一段时间以来各方面多措并举,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降。下一步,要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松紧适度,并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适时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
一是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实际利率形成中的引导作用,推动银行降低贷款附加费用,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债券、票据等融资。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能力。今年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规模要大幅超过去年,力争达到1800亿元以上。
三是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降低再担保费率,引导担保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
会议还决定,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部分城市开展为期3年的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在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提高便利度、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小助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部分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的具体收入包括: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公告,就调整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
关于优惠政策的办理,公告明确,(一)缴费人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时,即可按照《通知》规定享受优惠;(二)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申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时,2019年1月1日起形成的可抵免投资额,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办理抵免,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的申报表启用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
《意见》提出10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采取综合支持措施,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包括支持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以市场为导向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工作力度等。
二是适应转型升级要求,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包括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灵活确定服务人员工时,实行企业稳岗返还和免费培训等。
三是强化财税金融支持,增加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包括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开展家政服务“信易贷”试点,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等。
四是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善家政服务人员从业环境。包括加强社保补贴等社会保障支持,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积极推动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畅通职业发展路径,表彰激励优秀从业人员等。
五是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服务人员健康水平。包括分类制定家政服务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更好提供体检服务等。
六是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务。包括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加大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力度等。
七是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包括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
八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包括建立家政服务城市与贫困县稳定对接机制,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等。
九是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包括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等。
十是发挥规范示范作用,促进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包括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法律法规,促进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为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6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
《通知》提出,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后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对于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执行的电量,价格仍按照市场化规则形成。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签订合同时,以灵活可浮动的形式确定具体价格,价格浮动方式由双方事先约定。
《通知》明确,要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将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鼓励经营性电力用户与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做好清洁能源消纳交易组织工作,进一步降低弃水、弃风、弃光现象。